给对象分层、分组和锁定对象
您可以将对象重叠,然后将堆栈中的对象上(向前)移一层,或下(向后)移一层。
您可以使多个对象成组,以便可以将它们作为单个单元进行移动、调整大小以及旋转。若要避免不小心移动、修改或删除对象,您可以将其锁定。
【提示】您可以使用“格式”检查器“排列”面板中的控制来分层、分组和锁定对象。您可以在一个可四处移动的单独窗口中打开“排列”面板。选取“显示”>“显示排列工具”(从电脑屏幕顶部的“显示”菜单中)。
重新排列已分层对象
给对象成组和取消对象成组
按住 Shift 键点按以选择多个对象。
在“格式”检查器的“排列”面板中,点按“成组”(或从电脑屏幕顶部的“排列”菜单中选取“排列”>“成组”)。
若要将对象取消成组,请选择它,然后点按“取消成组”或者选取“排列”>“取消成组”。
【提示】您还可以按住 Control 键点按对象,然后从快捷菜单中选取“成组”或“取消成组”。您还可以将这些按钮添加到工具栏:“成组”和“取消成组”。
锁定和解锁对象
如果无法选择对象,则该对象可能为置于页面背景上的母版对象。若要编辑它,您首先要使其可选择。
另请参阅